项目概况
(抚顺市中心医院超声骨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6-0127-1
项目名称:抚顺市中心医院超声骨刀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
最高限价:400000.00
采购需求:超声骨刀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3月4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中心医院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024-57850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联系方式:024-57556188
邮箱地址:819096039@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171706010200000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馨凝
电 话:024-57556188